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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最新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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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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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接河北医科大学最新通知,从事医、药、护、技、检验及专职科研岗位人员符合下述条件者,可申报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1、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相关条件;
2、承担理论授课或见习带教任务,且近五年授课时数不少于30学时,达到医院规定标准的一线教学人员。

报名人员请务必于8月30日上午10:00前到网上报名并到人事处备案,请大家相互转告,过期不再受理。具体报名通知请大家登录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内网或外网—“下载专区”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