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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研究生开题报告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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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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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我院定于9月1日—11月30日进行2015级博士、硕士研究生、2010级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及在职博士、硕士开题报告工作。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专家成员组成。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由不少于3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至少含1名硕导);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须由不少于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至少含1名博导)。
2、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定课题题目、来源、设计、研究方法、实验准备、资料检索、现有设备、经费预算、完成时间、预实验结果等。要有比较清楚的研究路径。开题报告空白表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发放的或到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网站材料下载区下载。
3、开题报告经专家论证合格后填写或打印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本院教务处。

请研究生导师及各级各类研究生、七年制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工作。